班上的小鬼習慣性地犯錯,基於愛的教育立場,從一年級也經常性地原諒他們。多半都叫來說道理就算了。
升上三年級後,是非對錯觀念還是很不夠!
不把學校規定、團體秩序、他人權益放在眼裡。
違規的不知檢討,還表示不滿!
可悲啊~中等教育何時淪落至必須從小學基礎教育的日常規矩、是非對錯敎起了?
難怪趙建銘在法庭上嚼口香糖。這是『小事一樁』;但由微知著,他的規矩令人搖頭,會讀書又怎樣?此事不但丟了他自己的臉,也丟了他雙親的臉,顯現出家教不好。溺愛長大的孩子,果然都一樣的自私自利,一樣的不知自我檢討。
但是『幸好』,學生在校頂多三年,不論我要不要對自己的良心負責,要管教他們到什麼程度?(沒良心點就擺爛到底,扮白臉我也樂得輕鬆,反正全班受罰,全班一起墮落,也就是這樣嘛~對乖巧同學抱歉了點就是,誰叫他們活該倒楣? 有良心的話就像現在這樣,為維護團體秩序而懲罰違規者,被違規的同學"訐譙",說我"機車"。我OK囉~反正再機車也沒有他們機車,或者是我正好像面鏡子,反映出他們的樣貌罷了~)三年後他們就離開了。可憐可悲的是那些辛苦撫養他們長大的父母親,溺愛孩子的後果就是一輩子要幫他們『擦屁股』,孩子還不領情覺得爸媽煩死了,只會管東管西….也難怪有人的母親會在痛心之餘,說出:「早知道就在出生時把他掐死~」這樣的話。同儕最大,友情最可貴,而生育自己的爹娘~煩死了!
經常遇到家長跟我說:「老師多包涵啦~他們吃軟不吃硬。」搞清楚,我也是吃軟不吃硬好唄!如果不是基於教育立場,為了讓教育發揮最大功效,我才不會這麼忍讓。但人的耐性是有限度的,若是「累犯」還敢來跟我嗆聲,他最好是自己考慮清楚~秉公處理的後果自負,我也不須一再地包容!
最後,我很想跟學生的爹娘說:您們最好閃邊去,因為您的兒子多半覺得您煩透了!比不上他們一起吃喝玩樂的好朋友。養育之情在這時一點也比不上堅定的友情,所以親愛的家長,收起悲傷痛苦的心情,放任他們吧~兒孫自有兒孫福,擔心什麼呢?反正未來還是有朋友會罩他們的嘛~ 找不到工作娶不到老婆就跟好友一起去拾荒一起窩在地下道嘛~嘻嘻哈哈多快樂?!他們都不在乎自己的未來了,您還擔心什麼? 喔對了,我是建議您們把錢都用在自己身上啦~畢竟您兒子都不太把爹娘放在眼裡了,都敢不爽就咆哮了~您還砸錢在他身上做什麼呢?別再吃力不討好了吧~自己好好過生活比較實際哩~
- Nov 09 Thu 2006 18:25
是 非--感嘆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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